马格里布阿拉伯通信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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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洛哥法律适用于撒哈拉符合国际惯例





拉巴特-摩洛哥外相泰布·法西·菲赫里在致联合国秘书长的信中说,摩洛哥法律既规定了权利和保证,也规定了义务和责任,“根据国际惯例适用和将适用于摩洛哥的撒哈拉”。

 

信中说,“谎言信件仍在骚扰联合国秘书处,内容涉及被绳之以法和判刑的所谓政治犯、战犯或罪犯”,这显示在2009年11月18日寄给联合国秘书长私人特使的详细和全部的情况之中。

 

法西·菲赫里说道,在以孤立和捏造的案例为基础的人权问题方面,对方故意使用和随意利用宣传和蓄意鼓动,这不符合真正人权卫士的定义和义务,对方,即阿尔及利亚和波利萨里奥,不配以足够的信誉来谈论这一高尚的问题。

 

这位摩洛哥官员强调,“无论如何,正如一些与这一地区争端有关的国家所回顾的那样,摩洛哥法律既规定了权利和保证,也规定了义务和责任,根据国际惯例适用和将适用于摩洛哥的撒哈拉”。

 

他补充说,摩洛哥王国执意维护和促进人权,“坚决拒绝和强烈谴责公然利用这一崇高事业想达到逃避谈判责任的明显目的”。

 

2010年1月28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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